一
公元一六七一年,明永历二十五年,清康熙十年,大清康熙皇帝正加紧彩排着“祭祖大典”的“谒陵仪式”,而远在彼大洋彼岸的法国也正在落成的巴黎歌剧院上演第一部歌剧《波莫纳》。也是在这一年,先祖振汜字江也,带着祖先的遗训和后人的希望,安家于一处平坦地开荒耕作,休养生息;后人为纪念先祖,将此地以先祖名字命名为江也汜,世代耕种繁荣于此。江也汜这个村名也保留至今近四百年;历史的长河中长期处于封建社会,辛勤劳作、忠纯传家、勤俭持家,读书之人并不多,再加上村民对地名的用字不并讲究,所以后来有多种写法,如江也坂、江也畈、江野畈等,直至国家启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为了规范全国地名,考虑到当地习惯性,故定为江野畈。
说到江也汜,就不得不说说江也潭了。据清《南康府志》1载:江也潭,于江也汜里之西南五十丈余,水清且长年不枯。据老人家传,江也来到此地,为了解决饮水问题,找到了一处泉眼开挖引水;由于江也汜是景德镇往星子的交通要道,瓷商柴商往来如织,经常于江也潭汲水打点心,因此江也潭也成为了瓷商柴商在这一条路上的重要驿站。虽然新中国在立后进行了扩大,但江也潭这个地名已根植于村民心中。
江也汜,方圆不足一平方公里,而耕地近一百五十余亩,以最上游的陈家塘为水源点,曹家塘、李家塘、新塘、中塘、郑家塘等自有五个小山塘沿耕地坐向环绕,自上而下全村覆盖,水利非常便利。如果只是水利资源丰富,而不加以管理,那也无法保证全村的耕种用水。建村初期,江也就组织族人对各水塘进行合理规划,制定“水印制度”,就是用水归属权,哪口水塘的水负责哪片耕地,非这口水塘水印的耕地不得使用,擅自使用者是要受到严历的族规惩罚。在我的印记里,这种“水印制度”一直延用到本世纪初,后来由于出现了土地承包经营,“水印制度”在规模化承包经营模式下已逐渐消失。
二
江也汜全村以石姓宗亲群居为主,姓氏始祖石碏,生于武威(今甘肃民勤东比)石闽乡,“春秋时卫大夫。其子厚与公子州吁交往甚密,碏州吁与厚密谋杀桓公而自立。碏因诱州吁及厚于陈国杀之,迎立公子晋为卫君。春秋赞美其能大义灭亲,谓之纯臣(见《左传·石碏大义灭亲》)。” 石碏的事迹在《史记?卫康叔世家第七》、《资治通鉴》等古代经典文献中都有记载。春秋时史学家左丘明称石碏:“为大义而灭亲,真纯臣也!”
作为始祖石碏、先祖江也的后人,我陷入了沉思之中,甚至这种沉思是有些痛苦的。
一、在为写上文而查找文献记载的时候,历尽艰辛万苦所查到的却是为数不多的三言两语。在我还小的时候就已经接触过了“修谱”一事,我的印象中,都昌石氏族谱于近二十年至少有过两次规模化的重修工作,然而,族谱所记内容与历史脱节严重,不足以为后人所传。
二、当下的族人还沉浸在地方野蛮式、封建化族老文化之中,族老们不以文化真理和历史事实的口传心授把持着他们在族中的威望,不尊重文化、淡漠地对待知识,使得很长的一段时间、将来还会持续相当长的时间在地方无法形成积极的文化氛围和成长氛围。地方族群圈、族老圈及村官圈等各类圈的无所事事的家长里短、说三道四、摸麻打牌已成为了主要的生活方式;积极的文化建设无从谈起。
三、记忆的痕迹已完全从视线中模糊,近四百年的古村落已完全在经济发展的大潮中被钢筋水泥所替代。老的房子只乘下五、六栋。我家的房子算是较早的,木结构老三间瓦房,虽然是七十年代的建筑物,然而墙基有些砖块可都是明清的,算得上是“文物”。新农村改造改善环境固然重要,但旧的建筑、旧的历史遗迹更能成为一种精神象征;家乡的诗境与美恋往往都是从那些旧时的记忆中产生。一味的拆旧建新,不只是毁灭历史财富,更是在掐断游子的思乡念头。
写到这里我突然想到了今年泉州七中的一个倡议,七天不扫落叶,结果成了一道美丽的风景线。旧的东西并不是不好,得看如何加以利用。如果仅仅只是不懂得利用那还好办,怕就怕“红卫兵”式的治村思维。
三
现在有一个很有意思的怪象,一个人在外地人生地不熟,能够把事业做得风声水起;然而回到自己的家乡,却啥也做不了;我在湖北调研时针对这个现象做过一个结论:我宁愿相信是家乡的创业环境不行,也不愿意相信是人的能力问题。
为什么在全国范围内都会出现这种怪象呢?
终极问题就是地方势力和老观念。我国经历了漫长的封建农耕时期,宗族、帮派、姓氏等势力团体一直存在,相当一部分人欺弱恨强的思维根深蒂固,积极向上的人在这种环境中往往很难生存的下去。改革开放以后,不受限制的发展空间为积极向上的人插上了翅膀。然而,这些积极向上的人士无论在外面多么的辉煌腾达,家乡的这种势力和老观念是不屑一顾的,排挤照旧。
我的几个华侨朋友也有同感。当时他们的爷爷辈冒着生命危险下南洋谋生,多半是在家乡被逼得走投无路。现在他们发达了,想回到家乡做点事情,却是处处受到压制,最后不得不含泪捐款以慰自心,再度别过家乡。
我在国内考察调研,经常会听到这样一句话:不管谁在外面混得再好,但是到了家乡,那就得按家乡的规矩来。每每听到这种说法,我有些心痛,但心痛过后,我只能是笑笑。
四
炎黄文化是根的文化,华夏儿女都有根的情节,不论是远渡重洋相隔万里,还是出门在外儿行千里,根的情节深深地将自己与祖地联系在一起……
注1:都昌县,唐高祖武德五年(622年),安抚使李大亮谓土地之饶,井户之阜,水陆之阻碍,遂割鄱阳湖雁子桥之南境置都昌县。因地有都村,南接南昌,西望建昌,故名都昌。五代南唐,隶建康军饶州。宋开宝八年(975年),隶江东路建康军饶州。太平兴国七年(982年),隶江东路饶州。天禧四年(1020年),隶江南东路南康军。建炎四年(1130年),隶江南路南康军。绍兴元年(1131年),隶江南西路南康军。元至元元年(1264年),隶扬州行省江西元帅府南康军。十四年(1277年),隶江淮行省江西道南康路。二十三年(1288年),隶江西行省南康路。至正二十一年(1361年),隶江西行省西宁路。二十二年(1362年),隶江西行省南康府。
明洪武九年(1376年),革行省置江西承宣布政使司,领十三府分五道,隶九江道南康府。清顺治二年(1645年),江西承宣布政使司改称江西省,隶江西省九江道南康府。康熙九年(1670年),隶饶南九道南康府。雍正九年(1731年),隶广饶九南兵备道南康府。民国3年(1914年),隶江西省浔阳道。民国15年,废道,隶省直辖。民国21年,省下设13个行政区,隶第三行政区。民国24年,全省为8个行政区,隶第五行政区。此后,民国28年全省改11行政区,民国31年又改划9行政区,都昌均仍隶第五行政区。1949年5月12日,都昌县解放,隶江西省鄱阳专区。7月,改隶九江专区。1950年隶中南行政区江西省九江专区。1970年,专区改称地区,仍隶九江地区。1983年,地市合并,隶九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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